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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首例跨性別男性免術換證 高等法院判勝訴

今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跨性別男性尼莫免術換證案勝訴,圖為象徵跨性別族群旗幟。(圖/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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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性別男性尼莫在未摘除性腺器官情況下,申請變更身分證上的性別登記被拒,提起行政訴訟,今(30)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尼莫勝訴,成為台灣首起跨性別男性免術換證勝訴案例。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指出,跨性別男性尼莫為了在未摘除性腺器官情況下變更性別登記,也就是「免術換證」,提出行政訴訟。今(30)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尼莫勝訴,並命令戶政事務所將尼莫的性別變更登記為男性,全案仍可上訴。

聽到消息後,尼莫說:「我終於可以正大光明地說我是男生了!」

協助尼莫的伴侶盟律師團律師謝孟釗表示,高度肯定法院沒有強求尼莫另行接受醫療鑑定,只要求日前尼莫提供的精神科診斷證明書,也期望戶政事務所不再提出上訴,讓尼莫早日完成換證。

尼莫從小就認知自己是個男孩,也在經歷掙扎後,決定做自己並開始補充男性賀爾蒙。但尼莫曾因其他疾病開過大刀,若再進行其他手術恐怕危及生命,所以無法符合現行變更性別登記須完成性器官摘除手術的規範。

尼莫2022年6月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性別登記卻被拒絕,而後於同年7月提起訴願再遭駁回,最後在同年11月提出行政訴訟,今(2024)年5月才結束言詞辯論程序。

這是台灣首次有女性跨男性的跨性別者免術換證勝訴;首起跨性別者成功免術換證案例,是2021年的小E要求性別登記由男改為女,戶政事務所未上訴,已成功變更性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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