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但爭議仍未平息,民進黨團已經表態將聲請釋憲,行政院則有移請立院覆議救濟手段。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多項條文內容有侵害人民權益、違反權力分立以及法律明確性原則等憲法爭議,喊話朝野應重新審視法案,透過民主對話,捍衛憲政程序。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三讀修正,將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立院調查權及聽證權、藐視國會罪和強化人事同意權入法。
綠委批評,相關條文有疏漏,藐視國會罰鍰漏寫了「新台幣」,單位只有「元」,根據現行法規會以新台幣3倍計算,也就是最高可處60萬元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認為,「當然啦,有寫新台幣是比較好,但沒有寫的話就看一下其他行政裁罰的法規。不會被罰60萬。」
但公民團體批評程序不正義且實質違憲,行政院長卓榮泰深夜也發文回應,這次許多條文內容有侵害人民權益、違反了權力分立,以及法律明確性原則等憲法爭議,行政院將研議提出覆議。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和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指出,「賴總統要怎麼作為,自有國家的高度,他是1個憲法守護者,乃至於行政院提覆議,我們當然尊重,但是我們黨團絕對提出釋憲,這是毫無疑義。」
柯建銘表示,釋憲要等總統公告後才可以提出,這是必然程序,也尊重行政院提出覆議。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認為,「卓榮泰他要提覆議,或者是民進黨要提釋憲,那也都是他們的權利,那我們是按照我們的權利,完成三讀的法案。」
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認為,「不便現在就這個馬上表示意見,那有問題我們內部會精準的去研究如何處理,精準比較重要。」
監察院則表示,立院通過國會職權法案三讀部分條文,未能符合憲法與大法官歷次解釋畫定框架,程序也未臻完備,已經涉及違反權力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