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救護車紅燈直行撞機車 所幸騎士僅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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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一部救護車3日上午執行救援任務時,行經宜蘭市中山路二段與民權路一段交叉路口闖紅燈,和一名機車騎士發生碰撞,所幸騎士僅受輕傷,沒有送醫。警方初步調查,騎士與救護車駕駛都沒有酒駕,肇事原因仍待釐清。
救護車執行救援任務,行經宜蘭市中山路二段與民權路一段交叉路口時闖紅燈,和一部機車發生擦撞,導致騎士摔倒,翻滾好幾圈,所幸只受到輕傷,沒有送醫。
宜蘭警分局新民所長林明彥表示,「警方獲報後立即到場,對雙方施以吐氣酒測,雙方均無酒精反應,肇事原因尚待分析。」
事故發生後,救護車上的患者由其他救護車接駁送醫。警方到場後展開調查,騎士和救護車駕駛都沒有酒駕,詳細肇事原因還有待釐清。
民眾說:「就是有時候可能有一些民眾就會想說,就沒有聽到警報聲音,或是沒有很清楚,那也有可能他當下說不定戴著耳機這樣子,所以才沒有注意到有救護車這樣。」
有律師認為,在法律實務上救護車在執行緊急任務的工作,有必要時不受號誌、標誌、標線限制,及有優先路權,但這樣的行駛方式較危險,所以並非有絕對路權,不能完全不遵守交通規則,法院判決還是需依個案狀況來認定肇責,駕駛救護車的人員應提高注意義務。
律師林國漳指出,「救護車闖紅燈的情況之下,法院認為說它還是要盡到注意的義務,雖然它可以闖紅燈,但是它沒有看清楚就闖紅燈的話,也是有可能會有法律上的責任。」
根據消防署公告的救護勤務安全指導原則,救護車行經十字路口時,應注意擁有路權車輛之動向、速度,放慢行車速度,不論是救護車還是一般車輛,行經路口都應減速慢行,才能降低事故發生機率。
黃瑀喬/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