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連鎖超市涉售竄改效期食品 負責人2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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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1標榜販售商品為國外進口生鮮連鎖超市,涉嫌竄改效期、販售過期冷凍食品,高雄地檢署蒐證調查並傳訊5人到案,鍾姓負責人訊後諭令200萬元交保,黃姓店長20萬元交保。
高雄地檢署日前接獲「生鮮先生」連鎖超市疑有販售過期冷凍食品之情資,經詳加蒐證後,於29日至高雄市鼓山區、苓雅區等該超市進行稽查,當場發現竄改效期之過期生鮮食品184包及有效期疑慮食品81包等食品,傳訊嫌疑人5人到案說明。
承辦檢察官於昨(30)日訊問後,鍾姓負責人、黃姓店長均涉犯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加重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當庭諭知分別以200萬元、2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3名店員予以請回。
鍾姓負責人在高雄市高價住宅區周邊開設多間「生鮮先生」連鎖超市,標榜販售商品為國外進口生鮮,與黃姓店長牟取不法利益。

檢方調查,2人已知超市冷凍庫所存放之烤地瓜可樂餅、酒甘赤鯛、卡士達鯛魚燒與各類生鮮肉品及火鍋料等食品,實際保存期限不滿1年,先行將各類食品拆封並以透明真空袋分裝。
當上架販售時,再指示店員以店內POS機自行輸出自上架日起算1年為保存期限之標籤,貼於包裝上,在3家門市上架販售予不知情之消費者;同時也有將已逾期之商品,以即期品方式在架上販售之情形。
檢察官於執行當日,已指示衛生單位人員行政封存現場查獲之問題產品,並協助處理過期商品下架事宜。
高雄地檢署指出,年關將近,民眾採買年貨需求增加,為維護年節食品安全,將持續加強與地方衛生機關之聯繫,共同確保民眾食品安全。
王介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