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上路1週年 審結16案重判趨勢仍不明顯

國民法官上路屆滿1週年,司法院今(17)日發表成果報告,列出1年來國民法官參審的108起案件相關統計數據。由於目前審結的16案中,有1起殺人案判處無期徒刑,對於外界擔心國民法官參審案件會不會造成量刑變重,司法院表示趨勢還不明顯。

國民法官1年下來審了多少案件?

司法院統計過去1年全國共有108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以地區來看的話,台中14件、新北13件兩地最多。以案件類型來看的話,則是殺人案共佔43件、約40%最多。而全部108件案件中目前則有16案已經審結。

(圖/司法院提供)

國民法官審判有重刑化趨勢嗎?

目前已經審結的16案當中,僅有一件殺人案判處無期徒刑,其餘案件中量刑最重的是2件家暴殺人案,分別判處16年5月與15年8月徒刑。李釱任解釋由於目前審結的案件數目仍有限,因此量刑趨勢還不明顯。

(圖/司法院提供)

國民法官在不同階層的組成比例如何?

(圖/司法院提供)
(圖/司法院提供)
(圖/司法院提供)

一般民眾對國民法官的認識為何?

司法院於去(2023)年9月至10月間,以電話、手機方式共進行逾1萬份問卷調查,並列出一般民眾所認知的國民法官制度優點與擔心事項:

想擔任國民法官有什麼資格限制?

國民法官需是年滿23歲的中華民國國民,並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連續居住滿4個月以上(例如嘉義地院管轄範圍,即包含嘉義縣市),但如果有以下6種情況,就不能擔任國民法官:

  1. 自身因素:現涉刑案未滿一定期間、或被褫奪公權者。
  2. 身心因素:因心智狀態不能或較難與他人溝通,而受到法院監護或輔助宣告。
  3. 教育門檻:未完成國民教育者。
  4. 案件有關:與案件本身或被告、被害人有一定關係者。
  5. 不能公平:有事證難以公平審判的人等。
  6. 職業因素:具有法政軍警等特殊職業背景的人等。

每個案件的國民法官是怎麼產生的?

國民法官的抽選共會經過以下5道程序:

  1. 初選:法院估算出需求人數,並由地方政府從符合資格民眾中進行隨機抽選,製作出初選名冊。
  2. 複選:法院組成審核小組排除初選名單內「不符法定資格」情形,並通知複選名單內民眾次年度可能中選擔任國民法官。
  3. 個案抽選:當出現需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時,從複選名冊中抽出一定數量的候選者。
  4. 到庭選任:被抽出的候選者會先被通知選任日期,並由案件檢察官與被告辯護人進行詢問,以排除不具資格或不適任者,有正當理由者也可於此階段提出拒絕參與。
  5. 人選確認:以抽籤方式選出案件的6名國民法官,另外也會抽出一定數量備位者。

什麼類型的案件會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

國民法官參與審理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兩種: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例如強盜、強制性交等),以及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之罪(例如酒駕致死),但會排除少年刑事案件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

國民法官審理案件時會負責哪些工作內容?

只要正式成為該案件的國民法官,主要負責的工作會有以下4項:

  1. 審理:與法官一同坐在法檯上,全程參與案件審理。
  2. 訊問:可以補充訊問或詢問被告、被害人、證人、鑑定人。
  3. 定罪:與法官共同決定被告是否有罪、應該判什麼罪。
  4. 量刑:確定被告有罪後,與法官共同裁量刑度輕重。

擔任國民法官有什麼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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