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漁業資源,漁業署與民間透過放流,過去5年已經放流超過2億尾,經過海洋大學研究團隊,對捕撈野外漁獲進行親屬關係基因分析,結果顯示黃錫鯛有4成為放流物種,嘉鱲更多,有一半是放流物種,漁業署也希望透過管理讓宗教團體的放流能更專業。
海洋漁業資源並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要維護漁業資源,漁業署近年來推動放流,5年來公部門跟民間放超過兩億尾,平均每年有4300萬尾,魚類主要是放流午仔魚、嘉鱲,蝦蟹類有沙蟹、斑節蝦,螺貝類則有海瓜子、九孔等。
其中海洋大學針對野外捕撈漁獲,進行親屬關係基因分析,顯示黃錫鯛有40%為放流物種,嘉鱲則有50%。
海洋大學教授徐德華說,「現在放流的地點其實是有點像過去歷史棲地,那這地點現在數量比較少,我們放流出去就看到很明顯的結果。」
漁業署組長張惟翔指出,「透過檢測魚苗的遺傳多樣性,也能夠確保說這些魚苗不會造成野外的基因窄化。」
漁業署表示,放流不是隨便把魚丟入海中就能存活,署長張致盛表示,曾看過有團體在東岸放流烏魚,魚苗懨懨一息,強調放流需要在對的時間、地點、對的物種,因此修法要求明(2024)年開始,海域放流權責人員必須取得認證,本年度也建置申請平台,掌握全國放流情形。
漁業署長張致盛認為,「選擇正確的物種,而不是說這些物種我們放到海裡面去影響到海洋的生態,影響到整個物種的均衡。」
宗教團體代表坦言,每次募得幾十萬善款來執行放流,其實壓力也很大,樂見有專業指導。
普賢行居士李明哲表示,「對我而言是一個很難承受的重責大任,因為一旦放下去浮起來見報,那我要去跪佛陀前面3天3夜。」
漁業署特地邀請宗教團體參加記者會,希望扭轉不專業放生對生態造成的衝擊。
根據近5年統計,民間放流約佔總量3成,從明年起若放生魚苗沒申請、人員也沒取得認證,將處3萬到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