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暴父母可查子女戶籍謄本 衛福部擬修法阻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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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年幼時遭到直系血親家暴、性侵,自立後加害人因為直系血親身分,可以不經被害人同意,調閱戶籍謄本、得知住所,繼續騷擾。為了防堵這個破口,衛福部計畫針對《家暴法》修法,限制法院判定有罪、剝奪親權的加害人不得調閱。
許多的家暴性侵案件發生在被害人幼年時期,加害人是直系血親。社政單位安置好被害人,等到被害人成年自立生活後,加害人卻因為直系血親的身分,可以不經被害人同意,調閱戶籍謄本,得知住所,持續騷擾。
衛福部針這個問題,將進行修法,限制法院判定有罪、剝奪親權的加害人,不得調閱。
衛福部次長李麗芬表示,「一定還是要有一個明確的指標、標準出來,研議的方向就是希望能夠判決確定、或是被剝奪親權,這種比較明確。」
不過,公民團體認為,有部分家暴性侵害並未進入司法程序,建議用專家學者的專業評估報告,做為引用的依據。
此外,這次修法對於數位性暴力入法,衛福部決定先不立專法,從刑法、性侵害防治法等所謂的數位性暴力四法著手修法。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認為,「行政、立法部門有無這個默契的話,修法相對是快的,我們當時確實想要趕快讓被害人保護的部分,能夠盡快有法源的依據。」
暨南大學家庭暴力研究中心主任王珮玲則指出,「第一線社工在法律的適用上要很鑽研,很研究才知道說,當我處理被害人的時候,我是用什麼?當我去刑事告訴的時候,我是用什麼?」
學者認為,對社工及民眾來說,一個案件可能涉及多法,執行上相對複雜,建議四法修正上路1年後,再依據實際執行經情況,研擬調整方向。
而修正案已提交立院,最快本周會在衛環委員會,進行審議。
王介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