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擋私人停車場出入口 租客告強制罪警依法拖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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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楠梓一處私人停車場,平常有30、40台汽車租用進出。昨天深夜有一台深色轎車停在停車場出入口,讓其他車無法進出,氣得租客報警。警方表示,雖轎車停車地點屬私人土地,但由於前懸已超出到道路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600至1200元不等罰鍰。
深色轎車12日深夜直接停在出入口,讓停車場鐵門無法拉下,車子也不能進出,讓租用車位的民眾氣炸了。
事發在高雄楠梓,車子直到13日上午才離開。當事人吳先生表示,「我要回家的時候,結果停車場有一台車子停在正門口,讓人、車子都沒辦法過去,大概早上10時它才走。」
停車場平常有30、40台車進出,連日大雨,出入口還被擋住,租客只能去找路邊停車位,再冒雨回家。附近居民認為,停車的人實在沒公德心。
當地居民說:「這種行為是不對的,絕對不對的。因為妨礙人的出入,因為它裡面還有車位。」
事發在深夜,拖吊業者沒營業,警方獲報只能先拍照舉發違停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600至1200元不等罰鍰。
楠梓派出所副所長林濰濬指出,「經本分局到場了解,該車由於前懸位於道路上,且位於私人土地車庫前方,已構成妨礙他人、車通行違規停車,已針對違停車輛拍照逕行舉發。」
警方表示,車庫前方屬私人土地,網狀線應是地主私自劃設。而私人土地出入口若遭阻擋、影響通行權,須由受害人提告強制罪後,警方才能依法查扣拖吊車輛,也提醒民眾不要當路霸、以免觸法。
徐珮華/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