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民中學傳減薪且不當解聘 師生要求教育部解除校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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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私立義民中學傳出片面減薪,且不當解聘10名老師。今(8)日義民中學約150名的老師、家長、學生和校友,在全教總與立委陪同下到教育部陳情,要求教育部依法解除校長職務,校方立即復聘給薪。
新竹縣義民中學的老師、家長、學生和校友約150人,8日一早北上教育部陳情。國中部家長代表擔憂,暑輔上到一半老師被換掉,由代理老師接手,孩子如何好好學習?
新竹縣義民中學國中部家長代表林小姐說,「我們不是質疑老師的能力,是因為代課老師不知道大家的進度上到哪裡,結果全部都重教。」
家長和學生希望10位老師儘速回校,不過3日首次協議後,校方仍強調112年服務規約與111年相同,僅新增第14條教師學術研究費95折、代理教師8折的規定,而這是照國教署規定,將教師加給支給數額納入聘約規範。還強調,10天內若10位老師不回應聘書,就喪失應聘資格。
新竹縣義民中學老師李老師認為,「學校無視於學生的受教權,也無視於家長們的抗議,就用專制蠻橫的方式執行解聘作業,到現在還在怪我們。」
全教總指出,5日新竹縣長楊文科主持協調會,校方和董事會未派員,由家長會長代表出席,事發至今,學校視縣長、民代、教團為無物。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我們老師只是針對這些條文有意見,簽了回聘,但是我們是完成整個聘任的一個程序。」
國教署人事室主任古明哲說,「我們會來督促學校合法的去完成這些,不管是聘約還是後續的程序。」
校方8日聲明再強調,教師研究費打折從民國96年3月就開始實施,並未片面降低老師薪資。
但全教總指出,校方未經協議逕自刪減教師待遇,還有40多位老師面臨不續聘恐嚇。此外,全體教師8月薪水也沒在5日發放,教育部應依《私校法》解除校長職務,縣府依《私校法》聲請解除董事長或部分董事職務。
黃瑀喬/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