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繼承遺物需保管5年 部分日本房東不願租屋給長者

掀開鐵捲門,偌大的倉庫中,堆積著各種家具。
福岡房仲業者德毛正典說明,「這邊保管的物品,全是過世民眾遺留在房間內的物品,我們將其全部收集起來,放在倉庫。有要撤走的椅子、細碎的小東西,也有備用物品。」
位於福岡住宅區內的這座倉庫,隸屬於在地房仲業者,占地約100坪。但整間倉庫堆放著滿滿的過世房客遺物,無法再放其他物品。
這是日本社會中,日益嚴重的遺物處理問題。全國的公營住宅約有1800間,因為房客年齡大,在屋內去世後遺留許多遺物,無法處理。
德毛正典表示,「因為我們不能隨便處理這些物品,只能規定在期限內,在一定程度上放置在這裡保管。」
按照日本民法規定,過世者的遺物必須交由繼承人處理。但因為處理費時,加上要搬走也得花不少錢,不少案例找不到繼承者,或是繼承者因為失智問題,無法確認如何處理遺物,導致房仲業者要協助保管遺物的時間越拖越長,甚至有保管長達好幾年的案例。最後只能在法律規定的繼承年限5年期滿下,將遺物處理丟棄。
而這情況不只發生在政府出租的房源,連一般民眾出租房屋也會遇到,造成房東損失幾個月到幾年的租金收入,還得自掏腰包請業者來清除遺物,形成多數房東不願出租房屋給高齡者。
有超過70歲的高齡者,因為妻子跟同居的弟弟相繼過世,在孩子不願負擔房貸、無法償還房貸下,房子遭到法拍,無家可歸。但因為年紀過大,即使身邊有賣房錢跟年金收入也租不到房,只能生活在車上的案例。
車居族高齡者說:「我去問房仲業者了,但對方說不能租屋給我,所以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極端一點來說,感覺『那就隨便了吧』、『最糟糕不過就是死了最好』。」
為了解決高齡者居住問題,日本政府從2017年開始,支援各地的「居住支援法人」團體,媒合願意利用相關制度,出租房源給高齡者的房東,讓高齡者有好的居住環境。
不過,目前相關政策的宣傳跟接受度仍不高。日本政府已經接連召開專家會議,研擬新的因應對策,預計到秋季中旬,會有對往生房客遺物的應對方案出爐,減少房東與房客間的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