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審新北殺夫案 季婦坦承後悔:還是深愛著他

全台首件國民法官審理的殺人案將於明(21)日宣判,新北地院今日進行最後一次審理庭,由被控殺夫的63歲季姓婦人出庭,接受國民法官訊問。季婦供稱是不堪丈夫長期家暴而動殺機,有國民法官提問,「如果有時光機可以回到過去,你會怎麼做?」季婦表示,「可能會選擇繼續忍耐。」但檢方主張季婦是有計劃殺人,也提醒國民法官量刑時應思考大眾行為準則,「如果判太輕,以後大家都有可能用殺人解決事件。」

去年11月30日,新北市三重區63歲季姓婦人,趁72歲范姓丈夫酒後熟睡時持刀割頸、刺胸致死,季婦供稱因不堪丈夫長期家暴而動殺機,被檢察官依殺人罪起訴。

新北地院17日選出首批國民法官,包括6名國民法官和4名備位國民法官,並從18日起與3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這起殺夫案,預定21日下午宣判,成為今年國民法官法上路後,首件國民法官審理、宣判案件。

案件審理今(20)日進入第3天,被告季婦接受庭訊時表示,從民國74、75年起開始被范男家暴,比如打巴掌、強迫下跪道歉等,時間長達30多年;起因是范男懷疑她有外遇,「他會說:兒子是不是我生的?」季婦說,雖然有提出做親子鑑定,但范男不同意,並經常在酒後用暴力發洩。

季婦提到,在長期家暴下,自己開始出現焦慮、憂慮等症狀,甚至有幻覺情況,「因為他(范男)晚上喝酒回來後都會打我,所以我都睡不好,甚至有『他要回來了』的幻覺。」

季婦說,自己是孤兒,從小渴望家庭,所以即便范男長期家暴,但為了子女選擇容忍;後來年紀大已經無法承受拳打腳踢,而且范男生前說過「如果自殺就證明你有外遇」,因此只好刺殺丈夫。不過,季婦也強調,自己後悔作出殺人的決定,對不起孩子,也對不起丈夫的家人。

檢方質疑有計劃殺人

儘管季婦長期受家暴,但檢方主張,季婦自首時曾說「我有搖動他,發現他都沒有醒來,所以我很猶豫要不要動手。」檢方認為,季婦選擇在范男酒後熟睡、沒有任何反抗力時下手,是因為這情境下的阻礙最低,明顯有計劃殺人。

此外,范男背部皮膚出現腐蝕痕跡,季婦一開始說是藥酒,但隨後才改口承認是鹼片水造成。檢方質疑,為何范男身上會有鹼片水的傷害?季婦回應,因為以前從事餐飲業,有用鹼片水清潔的習慣,當用刀刺向丈夫後,自己非常害怕,去拿鹼片水清潔地板時,發現丈夫奄奄一息,為了確認他是否死亡,因此向他潑鹼片水。

國民法官提問

2號國民法官提問,季婦曾偷放安眠藥在飲料裡,卻被范男發現,2人因此爭執,「為什麼你不先問他要不要吃藥呢?」季婦回應,丈夫一直有失眠問題,但不願吃藥,因此自己擅自下藥,希望丈夫可以睡著。

6號國民法官問季婦,「如果有時光機可以回到過去,你會怎麼做?」季婦先是沉默而後表示,其實自己還是很愛丈夫,現在做夢還是會夢到,「如果可以回到過去,我可能會選擇繼續忍耐。」

檢方建議判刑8至12年

進入科刑辯論環節,檢方認為季婦犯下刑法第271條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因為自首而坦承犯行,根據刑法第62條可減輕其刑,變成5至20年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檢方向法官和國民法官表示,雖然季婦長期被家暴,犯後也獲得子女原諒,「但最有資格談原諒的人已經不在了。」檢方認為,季婦犯行後第一時間避重就輕,先向警方供稱是丈夫挑釁和動手,自己反擊不小心殺害對手,卻沒有坦承自己是在丈夫酒後熟睡時下手。

檢方也提醒,量刑時應思考大眾行為準則,而且這起案件備受矚目,「如果判太輕,以後大家都有可能用殺人解決事件。」建議刑期為8至12年。

辯方爭取再減刑

辯方律師則認為,人的記憶本來就很模糊,加上殺人對季婦造成極大衝擊,避重就輕並非本意。此外,他認為季婦被家暴長達30多年,即便通報,范男也會積極阻擋,甚至恐嚇,所以客觀上使人同情。

辯方律師強調,季婦只是用最極端的方式取回自己的快樂,雖然違法,但別無他法。他向法官和國民法官表示,希望能使用刑法第59條再減刑,讓季婦可以早日用自己理想的方式渡過餘生。

季婦自白:還是深愛著他

最後,審判長詢問季婦有沒有話要說,季婦哽咽表示,婚後40多年的生活雖然都不是自己想過的日子,「但是我選擇了他,就勇敢面對。」季婦坦承自己很後悔,也願意接受刑罰,「但是我很難過,如果人生可以重來,希望我們的婚姻是美滿的。」

季婦女兒陳述意見時,也一度落淚,她表示自己非常難過,「因為失去父親、而被告是母親」她懇請法官從輕量刑,「我已經沒有父親,不能再失去母親」,希望法官讓他們一家人早日團聚。

這起案件將在明(21)日宣判,成為台灣史上首件國民法官審理、宣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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