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里長因國小旁垃圾辱罵老師 釐清責任後尷尬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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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某國小緊鄰大馬路旁,因為當地里長發現一袋垃圾已經在馬路擺了2天,憤而辱罵帶隊的老師不雅字眼,還透過社區廣播指責校方,引發老師們不滿。校方回應馬路不屬於學校清掃範圍,里長釐清責任歸屬後,也相當後悔,將捐6萬元給學校當環保基金,也會找時間親自道歉。
為了安全,學校禁止學生到馬路打掃,但當地里長沒確認學校清掃範圍,日前發現馬路上一袋垃圾放了2天,朝著當時帶學生清掃環境的主任辱罵不雅字眼,還透過社區廣播指責學校。
廣播一出,整里的居民都聽得到。
學校校長澄清,「這個馬路邊、這裡外圍,其實就是屬於社區道路。向公所了解的是會透過社區的志工來進行打掃。」
老師不堪受辱要學校介入,釐清後里長發現,學校只負責人行道,柏油路不屬於校方責任範圍,尷尬認錯,直言是自己口直心快、說話有口頭禪,不是故意罵人,也要捐6萬元當作環境整理基金。
學校校長表示,「學生就是站在上面可以掃得到的地方,幫忙掃沒關係,但是你不能下來,因為這邊車流量真的太大。」
當事里長說:「我們重要是為了環境衛生,才會有那個口角,男生說話有時候比較會有那個口頭禪啦。」
《廢棄物清理法》規定,4公尺以內的公共巷、弄路面及水溝,由相對戶或相鄰戶分別各半清除;其餘公告有環境衛生需求的範圍,則由執行機關、也就是當地的環保單位負責。
里長說,這事錯在自己,會虛心認錯,希望老師們接受他的道歉,讓事件落幕。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