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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莉莉、林志展涉賄選案 民進黨:若被羈押將停權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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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和副議長林志展,11日晚間前往黨中央廉政會說明。廉政會最後決議,未來司法調查審判過程中,如果有證據顯示兩人涉入不法行為被裁定羈押,將祭出停權3年處分,判決有罪還將開除黨籍。

台南市議會議長邱莉莉重申,「我們沒有參與暴力,我們也沒有任何的利益交換,那一切都靜待司法跟黨中央的調查。」

台南市議會議長邱莉莉,以及副議長林志展,11日晚間要前往黨中央廉政會說明前,面對媒體詢問再一次強調得起禁得起檢驗。近期台南市議會爆出議長賄選案,不只台南地檢署偵辦中,民進黨廉政會也著手調查,11日晚間召開會議,會中也做出決議。

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回應,「如果隨著案情的發展,他們有被檢方聲押 聲請羈押,或者是法院方面有裁定羈押的話,那就先給予停權處分,那如果法院羈押確定的話,那就至少停權3年。」
廉政會進一步強調,即便當事人做出自請停權的聲明,但廉政會仍會依照廉政條例處理,而關鍵就在於邱、林兩人,自身或別人,有無賄選或代替賄選,另外若遭到聲押、羈押除了停權外,若判決有罪將依照廉政條例規定,會再進行調查與更嚴厲處分。

邱駿彥指出,「隨著法院的審判過程,如果有發現更嚴重的情節,並不排除依照廉政條例,最重的是除名處分。」

而檢方偵辦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在收押首名市議員黃麗招後,檢方針對聲押,卻獲法院請回的市議員李文俊部分提抗告成功,台南高分院發回地院更裁,檢方將2度挑戰收押李文俊。而另1名被羈押的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提抗告則遭高分院駁回。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表示,「(李姓被告)檢察官提起抗告後,歷經2審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原審,林姓被告被羈押裁定提起抗告部分,歷經法院裁定予以駁回。」

不過,外傳檢方下一步目標,鎖定聲押議長邱莉莉等人,檢方強調,偵查作為有既定步驟,外界因為關注,而多做聯想解讀,不會影響檢方的偵辦步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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