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議長賄選案 6被告羈押2個月昨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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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嫌賄選及相關暴力案件,昨(2)日宣布對議長邱莉莉等10人提起公訴。先前被羈押的6名被告,隨後移審到台南地院,晚間全部裁定交保,並限制住居。
台南市議會議長邱莉莉,2日晚間低調現身台南地院,等待因案羈押兩個月,被裁定交保的6人。
台南地檢署是在1月3日指揮檢、警、調等單位人力,針對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市議員李文俊、黃麗招、張世賢、李鎮國,以及相關涉案人住處等地執行搜索,並陸續向法院聲請羈押郭再欽、楊志強、黃怡萍、林士傑、李文俊、黃麗招6人獲准。
南檢2日宣布偵結,除了將邱莉莉等10人提起公訴,先前被羈押的6人,隨後移審到台南地方法院。
法官訊問後認為,被告所涉犯行,都經過檢察官於偵查時訊問相關證人及被告完畢,也有許多物證在卷,應無勾串被告及證人及逃亡之虞,認為無羈押之必要,分別50至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徐珮華/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