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東錦、徐正文違紀參選 國民黨考紀會開除黨籍

李文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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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中央考紀會今(8)日開會處理今年選舉違紀案件,針對苗栗縣議長鍾東錦、國民黨中央委員徐正文及花蓮市市長魏嘉賢違紀參選一事,除魏嘉賢是撤銷黨籍,其他兩人則開除黨籍;開除黨籍6年內不得請求回復黨籍,撤銷黨籍案3年內不得請求回復黨籍。

年底縣市長選舉,國民黨提名謝福弘參選苗栗縣長,不過鍾東錦2日登記,堅持參選,國民黨考紀會今天開會討論違紀參選案,通過建議開除鍾東錦黨籍。

國民黨考紀會主委李貴敏表示,與會考紀委員們經充分討論後做出上述決定,而且大家意見一致,沒有不同意見,相關考紀案將送中常會通過後即確定。

對於鍾東錦案原地方黨部僅建議撤銷黨籍,最後考紀會卻加重處以開除黨籍處分,國民黨考紀會主委李貴敏解釋,包含魏嘉賢黨紀處分案由建議開除黨籍,轉為撤銷黨籍處分,都是因為採一致標準所至。

國民黨中常會7日通過《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國民黨黨員行為規範》,明定國民黨員未經提名(徵召、核准)者不得登記參選,違者將一律開除或撤銷黨籍。

國民黨考紀會今共處理20件違紀參選案,其中8人遭開除黨籍,12人遭撤銷黨籍。依據國民黨內規範,遭開除黨籍黨員,必須自確定開除日起6能才能申請回復黨籍;遭撤銷黨籍黨員,則要自確定撤銷黨籍日起3年內才能申請回復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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