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有權給他重生機會」:邁向全面廢死?馬來西亞先廢強制死刑

6月10日,馬來西亞首相署部長旺朱乃迪(Wan Junaidi Tuanku Jaafar)宣布廢除強制死刑,並由其他刑罰代替,旺朱乃迪指出,此展現馬國政府欲保障各方權益的決心。
根據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HRC),馬來西亞政府內閣已經在8日提交報告,顯示內閣已取得共識,要求政府就11項罪行的強制死刑、《危險毒品法案》第 39B(2)條規定的罪行和另外22項可判處死刑但可酌情決定罪行的替代刑罰進行進一步的研究。
「人權觀察」(HRW)亞洲區副主任羅伯森(PhilRobertson)說,廢除強制死刑是馬來西亞邁向全面廢死的重要一步,因為先前的歷任政府都曾保證會保障人權,但最終僅有鮮少作為,像是僅廢除部分罪名的死刑。
馬來西亞的廢死議題在過去多年來,一直是場漫長的交鋒,全面廢除死刑更被視為遙遙無期。然而,是什麼樣的契機讓馬來西亞政府今年廢除強制死刑?馬來西亞往後再也不會有死刑了嗎?
納加德蘭運毒案再次引起廢死討論
根據《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報導,這次馬來西亞政府提出廢除強制死刑的時間點十分關鍵,因今年4月,一名馬來西亞籍的智能障礙的男子納加德蘭(Nagaenthran K. Dharmalingam),才因運送42.72克海洛因在新加坡遭判處死刑,並執行完畢。
在經過無數次的緩刑要求、連署,以及馬國首相與外交部2次致函新加坡請求輕判,新加坡執法機構最終還是判處有智能障礙的納加德蘭死刑,這起案件也引起馬來西亞廣大的輿論。許多人認為,患有智能障礙的納加德蘭應該要有認知錯誤的機會,而非直接被剝奪生命。
雖納加德蘭事件牽涉到新加坡與馬來西亞間的司法議題,但有不少評論指出,納加德蘭若真的被帶回馬來西亞接受審判,也很可能同樣面臨死刑。
依據馬來西亞現行法律,犯下謀殺、走私毒品、性侵殺人、性侵孩童、叛國、反抗國家最高元首等罪名是唯一死刑;參與或資助恐怖組織也可能判處死刑。綁架原可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但後來因修法改為鞭刑。而根據馬來西亞《刑法》第277條明文,死刑皆以絞刑方式執行。
馬來西亞政府走向全面廢除強制死刑的道路,早在10年前已略見跡象,旺朱乃迪在日前的記者會上表示,馬來西亞政府在2012年時曾「嚴正考慮」是否廢除強制死刑。因此,馬來西亞政府在近幾年就先從販毒相關的罪行著手。
2017年,馬來西亞首相署向國會下議院提交訂《危險毒品修正法案》,建議廢除判處毒販強制死刑,授予法官擁有量刑的裁量權。當時,馬來西亞首相署表示,建議修改法令第39B(2)條文,也就是讓法官能視不同情況,判處毒販死刑、終身監禁與鞭笞不低於15下等刑罰選擇,不讓死刑成為唯一選項。
而2018年馬來西亞的全國地方選舉,是否廢除死刑的議題持續受到討論——究竟廢除死刑是全面廢除、僅廢除販毒相關的死刑,或是讓法官有更多彈性裁量的權力?
在這樣的輿論之下,2018年10月10日,也就是「世界反死刑日」,馬來西亞當時的執政黨「希望聯盟」(Pakatan Harapan)大動作宣布要全面廢死,時任馬來西亞首相署部長、主責法律事務的劉偉強(Liew Vui Keong)也表示,內閣間已取得共識,將可能以終身監禁替代死刑。
自此,2018年成為馬來西亞廢死的重要分水嶺,自劉偉強發表聲明後,馬來西亞即起暫停執行死刑。然而,暫停執行死刑並不等於廢除「強制死刑」,因此犯下謀殺、販毒等罪行者,依舊要面對唯一死刑。
馬來西亞首相:每個人都該有第2次機會
在2018年暫停大部分的死刑後,馬來西亞政府被視為走在「全面廢死」的路上,而在真正全面廢死前,重要的一步即是廢除強制死刑。
不過,根據聲明,廢除強制死刑並非全面廢除死刑,只是對於曾要接受唯一死刑的多項罪名而言,死刑將不再是唯一刑罰,法官也得以更具彈性的進行裁量。
馬來西亞國家新聞社(Bernama)指出,馬來西亞首相依斯邁沙比利(Ismail Sabri Yaakob)認為「每個人都有第2次機會」,但如果該名犯人真的犯下嚴重販毒罪行,且禍害上百至上千人,則法官依舊能判處死刑,並將罪犯送上絞刑台。沙比利強調,「死刑會繼續存在,只是不再具強制性。」
不過,在真正廢除強制死刑前,修正案須經過下議院(Dewan Rakyat)及上議院(Dewan Negara)的投票通過才真正生效。因此,馬來西亞預計在明年1月能廢除強制死刑。
旺朱乃迪也表示,在廢除強制死刑前,政府將會對馬來西亞民眾進行調查,以理解多數民眾對於廢除死刑的想法,若民眾對此決議有強烈的反彈,則將由內閣決定是否要廢除強制死刑。
馬來西亞首相依斯邁沙比利稱,如果犯人犯下嚴重販毒罪行,法官依舊能判處死刑,並將罪犯送上絞刑台。圖為2016年10月印尼與新加坡的跨國毒品犯罪。(圖/法新社)
馬國民眾多數仍不支持廢死
而隨著廢死議題再度成為馬來西亞輿論焦點,外界質疑,執政黨推進廢死是否存有政治考量?
根據《亞洲新聞台》(CNA)報導,馬來西亞太平洋研究中心(Pacific Research Center of Malaysia )分析師胡逸山(Oh Ei Sun)指出,廢除強制死刑和贏得選票並無太大的關聯,「事實上,馬來西亞支持死刑的人比支持廢除死刑的人還要多,所以廢除死刑並不會特別受到大眾歡迎。」
馬來西亞律師公會的憲法委員邱安卓(Andrew Khoo)甚至指出,廢除強制死刑只會讓大眾認為馬來西亞政府不敢出手打擊犯罪,在整體民意上恐怕不會太樂觀。
此外,即便目前已決議要廢除強制死刑,邱安卓也認為全面廢死並非一蹴可幾,政府必須要「與現實磨合」,因馬來西亞當地擁護傳統宗教信仰及文化人士堅信,強制死刑必須被延續。
2018年宣布廢除死刑、2022年宣布廢除強制死刑,究竟馬來西亞政府與人民接下來會有什麼樣的行動、全面廢死是否真為馬來西亞的司法未來,有待各界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