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公園遭鋼筋破眼近全盲 纏訟多年家屬盼中市府停止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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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19歲黃姓大學生,6年前在公園嬉戲,不慎被樹木鋼條支架刺破眼鏡,碎片插進右眼導致幾乎全盲。後續黃同學家人提起國賠官司纏訟多年,近日一審法院判市府敗訴須賠償300多萬元,市府將提起二審上訴,黃爸爸則出面表示不想要再經歷官司折磨,盼市府停止上訴。
在學校上電腦課,右眼看得出來有明顯的創傷痕跡,台中一名19歲黃姓大學生,6年前補習班下課後與同學在西屯區福瑞公園嬉戲,不慎被支撐櫻花樹的鋼條刺破眼鏡鏡片,碎片插進右眼導致幾乎全盲。事後市府已將支撐鋼條改為木條,黃同學除了醫師建議的角膜移植手術,還要面對一連串的國賠官司。
受傷少年黃同學說:「就是漸漸裡面會積水、排水,所以現在就是看不是很到。」
少年父親黃先生說:「每一次出庭,我們家長的感覺,就好像重新回到了當初小孩受傷的心情跟感覺,其實對我們來說,跟對小孩來說,都是一種折磨。」
黃先生認為櫻花樹支撐架與兒童遊戲區非常接近,沒有保護措施,因此向市府建設局求償,後續協調不成一狀告上法院請求國賠,包含醫療費、勞動力減損、精神撫慰金等共889萬元。台中市府則認為,鋼條可做為樹木支架材料,黃姓少年在非屬遊戲區的植栽區嬉戲與管理無關。台中地院一審認定市府敗訴,須賠償少年與其父母300多萬。
台中市養護工程處總工程司蔡孟奇表示,「對於造成黃同學身體上的缺憾深感遺憾以及不捨,但是因為對相關判決內容認為發生的地點以及內容,有需要再釐清的地方,所以針對判決的內容提起上訴。」
建設局表達遺憾不捨,但強調法律之前應有的責任釐清是必須,因此將提起上訴。黃先生則表示孩子已經是19歲的大學生,願意接受一審判決,不想要孩子再受官司折磨,希望市府停止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