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無「陪產檢假」 立委、民團籲勞動部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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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不只是媽媽的責任,立委范雲指出,雖然勞動部提出修法,要將孕婦「產檢假」從5天拉高到7天,但配偶依然只有「陪產假」、沒有「陪產檢假」,因此呼籲修法不要修半套」。
搶救生育率,今年7月行政院提高公費產檢補助,次數從10次增加到14次,所以勞動部也提出相對應的「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要將孕婦的產檢假,從5天增加到7天。不過,孕婦多出時間去產檢,配偶在孩子出生之前,依然沒有法定保障的「陪產檢假」可以請。
民進黨立委范雲表示,「產檢生育都是孕婦,孕產婦一個人去進行,反而是把生育的責任,好像都強加在孕產婦女人身上,修法要確實,不要只修半套。」
目前配偶只有在孩子出生前後15天內,可以任選5天請「陪產假」,但生育改革行動聯盟指出,太太懷孕期間,其實還有生產教育、找月子中心等工作,需要另一半參與,不應被排除在外,而且「陪產檢假」更應該升級成「生產準備假」的概念,以促進分工平等。
「勞動部可能覺得說,你請特休,請無薪事假就可以了,」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理事長諶淑婷指出,「可是他沒有想到,小孩出生後還有很多事,我們的爸爸也很負責任,他們會很希望可以把這些假,留到寶寶出生後,來照顧寶寶,照顧配偶,所以他可能會錯過媽媽在診間,這些需要伴侶支持的重要時候。」
勞動部條件司長黃維琛說,「我們在一例一休之後,特別休假也增加了,也可以請事假,都可以有這些假別可以來運用。」
勞動部回應,配偶可以用家庭照顧假、事假、特休等方式,陪伴太太產檢,生育改革行動聯盟反擊勞動部,都是以企業角度做優先考量,呼籲接下來修法黨團協商,能真正聽見勞工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