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副縣長顏新章 公職任內仲介土地買賣

花蓮縣政府副縣長顏新章因任職消防局長、縣府秘書長期間,多次利用上班時間仲介土地買賣,遭監察院彈劾並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判決顏新章休職一年。花蓮縣府則表示,縣府強調顏新章公職已退休,目前擔任副縣長一職屬於政務官,所以不受懲戒約束。

花蓮理想大地土地買賣曾經受到關注,尤其,時任消防局長的花蓮縣副縣長顏新章,更是遭到質疑,在上班期間多次在縣府貴賓室內仲介買賣,最後因賣方指控逼售土地而告上法院才因此曝光。

「顏新章你在當消防局長任內 ,尤其是在當秘書長任內,是算是公務人員喔,」花蓮縣議員 莊枝財表示,「你在公務內上班時間,來做這樣藉勢藉端,來壓迫理想大地的地來賣,你這樣做是做最壞的示範。」

這起案件外界都在關心案情是否會往上延燒,此案經花蓮地檢署兩度不起訴後,高分檢駁回聲請再議,還是不起訴確定。監察院則通過彈劾顏新章,並移送懲戒法院,判休職一年。

花蓮縣政府秘書長張逸華說明,「副縣長是政務官,那麼這個所謂的休職這樣的處分,是回溯他過去,當事務官秘書長時候的事情,因此以他目前是政務官副縣長而言,按照中央銓敘部的相關規定,不會影響他目前行使副縣長的職權。」

縣府強調顏新章公職已退休,目前擔任副縣長一職屬於政務官,所以不受懲戒約束,結果在地方上引起爭議。

花蓮縣議員楊華美表示,「監察院對你的行為懲戒,是在你事務官時期,但是你退休了,你現在還是任(副縣長)公職,我想這個很難說退休了,就不受這個懲戒來做影響。」

懲戒無效,外界都很關心監察院,還有懲戒法院是否會有後續動作,但縣府強調目前不會有人事調動,也還沒計畫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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