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通過彈劾石木欽 將送懲戒法院審理
黃子杰 莊志成 / 台北報導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監察院今天通過彈劾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將移送懲戒法院。監委強調,石木欽曾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兼院長,卻長期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不當接觸,還以妻兒名義,買進翁茂鍾經營公司的股票賺取利益,違失事證明確。
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14日召開記者會,針對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監察院以成立12票、不成立0票,通過彈劾案,這是繼第5屆監委提出彈劾案,但沒通過後,在第6屆監院審查會終於通過。監委表示,石木欽在民國86年7月22日到106年間,跟多年好友、訴訟當事人翁茂鍾長期飲宴、球敘,包括翁茂鍾涉及5件官司案期間所委任案件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在場時都沒迴避,還提供法律意見。
監察委員王美玉表示,「他兒子有好幾個戶頭都是他個人使用,唯獨這個戶頭是買賣股票使用,所以司法院認為這個戶頭是由石木欽實際操控買賣股票,換言之他有財產申報不實。」
監委強調,石木欽還在翁茂鍾涉及民、刑事案件審理期間,沒有避嫌,不當以其妻兒名義,買進翁茂鍾經營控制的怡安公司、聯亞公司股票,從中獲取利益,有損法官獨立、公正廉潔的形象,違失事證明確。值得注意的是,石木欽過去擔任公懲會委員長時,致力推動改制,可說是公懲會改為懲戒法院的重要推手,但現在本人卻遭彈劾,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委員王美玉表示,「未來是3位法官跟2位參審員參加,我覺得這也是一個挑戰,一般法官在審理案件的時候,跟外面的人有參與的時候,可能那個看法會有截然不同,我們也很期待。」
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14日召開記者會,針對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監察院以成立12票、不成立0票,通過彈劾案,這是繼第5屆監委提出彈劾案,但沒通過後,在第6屆監院審查會終於通過。監委表示,石木欽在民國86年7月22日到106年間,跟多年好友、訴訟當事人翁茂鍾長期飲宴、球敘,包括翁茂鍾涉及5件官司案期間所委任案件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在場時都沒迴避,還提供法律意見。
監察委員王美玉表示,「他兒子有好幾個戶頭都是他個人使用,唯獨這個戶頭是買賣股票使用,所以司法院認為這個戶頭是由石木欽實際操控買賣股票,換言之他有財產申報不實。」
監委強調,石木欽還在翁茂鍾涉及民、刑事案件審理期間,沒有避嫌,不當以其妻兒名義,買進翁茂鍾經營控制的怡安公司、聯亞公司股票,從中獲取利益,有損法官獨立、公正廉潔的形象,違失事證明確。值得注意的是,石木欽過去擔任公懲會委員長時,致力推動改制,可說是公懲會改為懲戒法院的重要推手,但現在本人卻遭彈劾,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委員王美玉表示,「未來是3位法官跟2位參審員參加,我覺得這也是一個挑戰,一般法官在審理案件的時候,跟外面的人有參與的時候,可能那個看法會有截然不同,我們也很期待。」
監察委員高涌誠說:「即使是發生在20年前,社會大眾可以接受嗎?真的可以瞭解說我們的司法、權貴司法是這樣子的一個結構,可以永遠蓋在下面,而這些人現在一樣在爽領退休金嗎?」
監委高涌誠直言,從這案件可以看出,權貴司法一直存在於台灣司法圈,對於石木欽主張相關案子已經過了10年的懲戒時效,監委表示,就交由職務法庭審理做界定。
監委高涌誠直言,從這案件可以看出,權貴司法一直存在於台灣司法圈,對於石木欽主張相關案子已經過了10年的懲戒時效,監委表示,就交由職務法庭審理做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