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紀錄片導演洪維健在106年表示,「我的父親跟我的母親,就在這個案子裡面。」
已故紀錄片導演洪維健,在民國106年鹿窟村民見面會上,向監察委員陳情,請求調查父母親的冤案,也就是白色恐怖期間于非共諜案。監察院歷經兩年多調查,24日提出500多頁的調查報告,並提出三點調查意見,包括對洪維健父母的不當審判。
監察委員高鳳仙表示,「整個證據資料顯示,他們完全沒有加入任何一個組織,他對於聯絡陳平是共黨身分也不知道,對讀書會什麼性質也不曉得,也沒有提供任何的資料,可是為什麼認為他們三個人是參加叛亂組織?」
洪維健母親朱瑜被逮捕時,已懷孕5個月,產子後由外婆撫養到4歲半,後被送到土城生教所與母親同住,被稱為「台灣最小政治犯」。于非共諜案涉案審判被告高達116人,監察院指出,被逮捕者有許多不是中共情報人員身份,甚至從未參加情報活動,卻被不當牽連入獄,並遭到調查局,及隸屬國防部的保安司令部,不人道待遇。
監察委員高鳳仙表示,「刑事訴訟法裡面關於刑求逼供,你必須要調查的,所以這些有11個人,他們說他們被刑求、拷打、深夜訊問、疲勞訊問等等。」
監察院表示,本案對國家安全有貢獻,但刑求逼供等不當裁判,造成的補償共2億4千113萬多元。截至中午截稿前,國防部尚未發表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