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學生抗議拆大觀社區去閘行政院長 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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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觀社區自救會佮聲援學生,2017年為著欲抗議拆厝,去阻擋前行政院長-林全的車,其中五人予檢方起訴,今仔日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這五位學生無罪,全案確定。
趴上引擎蓋,2017年5月,為抗議退輔會強制拆遷大觀社區,自救會和聲援學生阻擋前行政院長林全的座車,其中五人被檢方依強制罪起訴。一審獲判無罪,但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引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意見,認定學生對公共事務表達意見,屬於言論自由範疇,21號判決五人「無罪」,全案確定。
== 大觀社區自救會聲援學生 鄭宇焱==
這樣子的行動也不是一時半刻
突然想去找林全院長就去找
我們是因為大觀社區的案件
遲遲沒有受到任何的解決
他在判決裡面
也有引用兩公約的部分
那我覺得這個東西
也是我們滿肯定的部分
學生認為,這是過去社會運動抗爭,不斷衝撞,累積下來的結果。像是2013年,苗栗苑裡反風車運動,居民和學生自綁鐵鍊在電機座抗爭,也被檢方依強制罪起訴,最後台中高分院判決被告無罪定讞。2014年太陽花運動佔領立法院,當時的反服貿要角黃國昌等13人,也受言論自由保障,高院判無罪確定。有律師認為這顯示近年來,部分法官開始願意花時間,將憲法的基本權內涵,寫進判決。
==律師 劉冠廷==
或許比較年輕一點的法官
對於社會運動或勞工運動
他們比較有時間去理解
而不是只是很機械性
去適用刑法的構成要件
律師也補充,不是所有的法官都保持開放角度審理,但目前以大觀案來說,的確有機會撐開未來社運的空間,讓弱勢者的聲音,透過抗爭等手段,傳達給當權者。
記者 黃怡菁 陳柏諭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