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女老師命案 再審逆轉2人改判無罪

發生在2002年,台中后豐大橋的陳姓女老師墜橋命案,她的男友和友人被指控殺害陳性女老師,原本三審判刑定讞。不過,去年最高法院自為裁定,讓全案准許再審。今天台中高分院,則改判兩人無罪。17年前的案子,判決出現逆轉。律師表示,靠著科學證據證實兩個人的清白,呼籲檢方不要再上訴。

改判無罪的這一刻,兩名被告王淇政和洪世緯,換上自由人字樣的上衣,走出台中高分院。17年前因為陳姓女老師墜橋命案,17年後呼吸到自由的空氣,王淇政當場擁抱母親,感謝母親與大姊一直支持、相信他的清白。王淇政說:「(家人)一路沒把我放棄,再怎麼苦,他們從沒說過任何一句話。」洪世緯則說:「認識很多願意伸手幫助我們的人,謝謝你們。」

案件發生在 2002年,陳姓女老師在后豐大橋墜橋,男友王淇政和友人洪世緯被控,當時為了要談判分手,隨後兩人涉嫌將陳姓女老師丟到橋下,之後送醫還是不治。兩人分別被判15年和12年半徒刑定讞,但是即使入獄,兩人還是堅持清白。去年最高法院裁定再審,台中高分院審酌多項跡證,除了證據不足證明兩人涉嫌重大,目擊的王姓證人證詞也多處矛盾。台中高分院庭長紀文勝表示,「沒辦法確認說,這個被害人她一定是他殺,也有可能是意外。他(目擊證人)講的某些部分跟現場重建工作這些專家的鑑定意見,其實有些也不太相符,不只是他前後陳述矛盾的問題。」

台中高分院指出,透過多項科學跡證,無法研判陳姓女老師死因。而死者身上也沒有掙扎痕跡,也沒有掙扎留下的當事人皮屑組織等等。檢察官的證據不足,加上兩人都通過測謊,成為無罪參考依據。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台中高分院撤銷原判決,兩人改判無罪。律師也呼籲高分檢不要再上訴。辯護律師邱顯智說:「這個案件事實上是破天荒,最高法院自為裁定,開庭再審。這是過去所從沒有過的。這個真的是兩個非常無辜冤枉的年輕人。」

律師認為,透過客觀證據和科學跡證,顯示出兩人清白。兩人也為了這起冤案付出17年的歲月,應該盡速恢復平靜。而2名被告涉殺人罪定讞,經最高法院裁定發回台中高分院審理,31號改判無罪,為司法罕見二、三審重大歧見。不過台中高分檢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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