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州榮民工廠4月予地主拆除 干焦保留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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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溪州遮一片榮民的工廠,歷史已經60外冬。毋過今年4月,地主煞雄雄招人來共厝殼攏拆掉,尾手,彰化縣文化局干焦會赴擋著,這片厝的「大門」無拆,緊列做「歷史建築」。毋過今就有監委認定講,人榮民工廠兩冬前就報出來欲審查,是彰化縣的文化局拖沙,違背「文化資產保存法」,才會好好鱟,殺到這款型,今就出面糾正彰化縣政府囉。
位於彰化縣溪州鄉的榮民工廠,現在只剩下原本的大門還保留著,整個廠房在今年4月遭到地主拆除,但早在2017年6月就已被提報審議,彰化縣文化局卻遲至2018年3月才進行文資審議,監察委員認為沒有在6個月內進行文資審議,已違反文資法規定,對彰化縣府提出糾正,文化局坦承疏失。
==彰化縣文化局副局長 許俊宏==
已經針對這個事件
已經進行檢討改進
並針對相關的人員進行追究責任
這個巡查的部分
我們縣政府後續也會持續的
去落實這個巡查的制度
並且已經協調彰化縣警察局
來給我們協助
根據文化局調查,溪州榮民工廠建於1957年,專門生產草袋與造紙,也帶給當地一時榮景,不過工廠在22年前停工後,土地被轉賣,雖留下的大門最後仍被列為歷史建築,但文史團體認為已經失去意義,文化局應該徹底檢討。
==彰化縣文化資產學會理事長 林宗德==
在列冊之後卻沒有去進行審議
這個事情當然是文化局有點瑕疵
文化資產我們一直
常常在出現這樣的狀況
事實上是我們不樂見的
這次遭到監察委員糾正的還有彰化縣警察局,監委認為警方未查覺工廠遭拆,顯示出公單位橫向聯繫有問題,彰化縣文化局表示,會再與相關單位進行協調,未來會請警方加強巡邏,避免還有審議中的文化資產遭到拆除。
記者 邱植培 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