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退將赴中管制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今天在立法院三讀,除了規定退將赴中,不得向對岸政權的旗、徽、歌行禮;在規範年限上,原本行政院版本規定,退離職滿15年就不受限也被刪除,變成終身限制,管制地區也不限中國大陸。有違反情節重大者可剝奪追回月退俸。
過去退將赴中曾在台下,聽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演講,還在演奏對岸國歌時起立致意,影響國內觀感,立法院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包括規範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和國家安全相關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不得赴中參加政治活動,向對岸政權的旗、徽、歌行禮;並刪除政院版「退離職滿15年不受限制」文字,變成終身限制,及管制不限中國大陸。違者將剝奪或追回月退俸,領一次月退俸者,最高開罰1千萬。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真正傷害軍譽、影響國家利益的,是站在五星旗前面、站在中共的黨政軍舉辦的儀式活動前面,傷害了民心跟士氣。」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批評,「假國安之名,行使選舉操作之實,把那些退將拿出來痛打,就把他等於違反國安的一群的代罪羔羊。」
另外,為避免像前故宮院長馮明珠卸任3個多月,自行縮短原定3年管制年限,轉任北京故宮顧問,修法也通過退離職政務官和直轄市長,3年管制年限只能增加不能縮減。陸委會強調,修法已限縮在最小範圍,列管人數在2000人以內。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我們是針對這個行為給予規範,我想一個行為的規範,不應該有期限,我們對國家的忠誠應該沒有保存期限吧。」
退將赴中修法還包括申報制度,退離職涉及國安業務且具機敏性人員,管制期屆滿後赴中,返台後仍需要申報,陸委會表示會給機關寬鬆裁量權。民進黨團強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是完成政府國安五法的最後一塊拼圖。
退將赴中國管制修法 立法院三讀通過
李曉儒 吳嘉堡 / 台北報導
發布時間:
最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