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胡椒粉案無罪定讞 台中高分檢建請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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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台中市誼興貿易老闆林中柱、彰化縣進興製粉廠,謝仁貴及謝明吉兩堂兄弟,被查獲在胡椒粉裡摻入了工業用碳酸鎂,甚至還驗出俗稱砒霜的砷超標,被檢方依違反食安法起訴。一二審都判無罪,三審法官認為二審法律見解不當,但受限於速審法,只能做出無罪定讞判決。台中高分檢不服,要建請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
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表示,「很遺憾本案的實體判決的法院,誤解了這個法律規定,所以我們希望藉由非常上訴這個程序,來糾正這個確定判決。」
除了主張二審判決違背食安法的立法精神,以更廣義的違法行為,來取代正面表列,台中高分檢希望透過非常上訴的方法,統一這類食安事件的法律見解,同時也希望能建立速審法的救濟管道。
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認為,「如果一、二審的法院,他誤解了法律規定,所做的錯誤的實體判決,在我們現行的速審法,是沒有任何救濟管道;呼籲主管機關能夠針對這個不合理的法律規定能夠予以修正。」
由於整起案件已定讞,非常上訴的結果,無法讓三名涉案的不肖業者負起刑事責任,但對於未來司法及第一線執行食安業務的人員,更有所依據。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肯定高分檢提非常上訴,「(該定讞判決)我們在做辦理食安管理,造成非常大的混淆,我想他高分檢提這個非常上訴,目的是要統一法院的一些見解,這個是有必要的。」
彰化縣衛生局長肯定司法單位,也認為統一的法律見解,有助於第一線同仁守護食安時更能勇於任事,也讓惡意違反食安法牟取暴利的業者,沒有逃罪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