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通認定教部、台大對管案皆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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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主秘李心予說:「(兼職申請變革)校長同意,我們要先簽訂完成產學合作契約之後,再由人事室統一發出同意函,所以中間可能會有一點時間的落差,同意函的公布時間,兩個教授(管中閔和鐘嘉德)是完全一致的。」
至於外界關心,是否會重啟校長遴選,校方僅表示要等訴願結果出爐,再做決定。而教育部也坦言,遴選制度沒有善盡督導責任,未來在遴選制度和教授兼職等爭議事項上,會積極檢討改革。
監察院已於上月已經將前教育部長吳茂昆任教東華大學期間違法兼職部分,對吳茂昆進行彈劾。不過在兼職案前,監委已先立案調查吳茂昆違法請假案。吳茂昆在任職國立東華大學校長期間,每年應該上班260天,監委調查發現,他在4年內,請假563天,違法請公差106天,嚴重違法失職。監察院今天提案,糾正東華大學、彈劾吳茂昆。
主查此案的監委高鳳仙表示,吳茂昆差假事由籠統,差假單僅填具「北上洽公」或「北上會議」,還發現有2件無差假申請單,有55件差假違反規定。違法申請差旅費15筆,共計新台幣3萬多元,違失行為明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