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不利耕作地"暴增1倍 雲縣占逾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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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鼓勵太陽能種電,農委會九月底公告,全台地層下陷等「不利耕作地」,從1253公頃新增為2383公頃,幾乎增加1倍。立委張麗善質疑政府為了增加種電面積,卻沒實地勘查,過程不夠嚴謹。
大面積的太陽能板矗立在農地上,和一旁的防風林比鄰而居,雲林縣口湖鄉,當地稱黑森林步道旁這處農地,種的不是作物,而是太陽能板。政府鼓勵種電,農地設置太陽能板,賣電給台電的景象,越來越常見,但其實農民的看法不一。
==農民==
(如果是我)我可能會
給別人做太陽能
(怎麼說)
因為這不影響村民
你耕種也難種啊
==農民==
其實我對種電是比較反對
因為我以後也是希望
這塊土地可以再留給我的子孫
去耕種
你如果種電20年
這土地就會變成廢地
為了增加種電的設置面積,政府鼓勵利用地層下陷、不利耕作的農地,來設置綠能,不過,在短短兩年內,地層下陷跟不利耕作的面積,卻從1253公頃,大增至2383公傾,約增加一倍,而且光雲林就佔了一半以上,立委張麗善質疑,相關的認定標準、不夠嚴謹。
==聲音來源:國民黨立委 張麗善==
我認為他是沒有實地去勘查
公告下來以後
變成給太陽能光電公司
行一個方便之門
==農委會主委 林聰賢==
這裡面是非常嚴謹的
公布的這一千多公頃
都是易淹水地區
然後五年內沒有耕作
同時國家也沒有資源投入
治水的計畫
農委會也表示,這次公告面積會增加一倍,是源自地方政府由下而上的盤點結果。立委張麗善則指出,農耕的收入一年平均5萬元,種電卻可達20萬元,甚至更多,看比較優渥,但農民和光電業者簽約,一次就是二十年,難保證業者會不會中途打退堂鼓,最後造成農民吃虧,因此農地種電,應該更謹慎面對。
記者 王威雄 黃怡菁 郭俊麟 雲林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