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滿司法判決朝北院潑穢物 涉妨害公務遭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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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7)日上午6時多,台北地院大門口遭人潑灑穢物,現場經過清理仍散發惡臭。警方帶回涉案的70多歲陳姓男子,他初步供稱自訴提告檢察官誣告,卻隔7個月都沒進展,因此拿自身排泄物犯案,不過,他的自訴案件早已就被法院駁回,後續警方依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偵辦。對此,台北地院則暫不回應說明。
男子橫越馬路,手提2桶穢物,站在台北地院外、朝大門口潑灑,現場滿地髒污,車道與法院銜牌全都沾滿穢物,男子更把桶子直接丟往室內,門裡門外都受波及。
清潔人員說道,「傻眼啊,因為颱風假4天大家都已經很忙了,然後又這樣子,就是大便臭,我都快要吐了。」
出入法院人員表示,「他有一點酸臭味,然後一直想說是不是颱風天,有什麼東西還沒有清走,然後走到大門進來之後才發現,哇,穢物。」
清潔員無奈,從27日清晨6時許,事發後一路清理超過1小時,依舊臭氣沖天,直到午後完成消毒,味道才漸漸散去;現場散發的惡臭,也讓來往人員各個眉頭深鎖。
涉案陳姓男子表示,「這就是我們黑暗的司法,濫權栽贓,對不起大家,給社會製造這麼多的困擾,我是自首,今天把我帶進來。」
犯案的人是他、70多歲陳姓嫌犯,他向警方供稱,因為不滿判決結果,曾到司法機關陳情,與警長發生推擠,提告對方傷害、沒被起訴,反被檢方依誣告罪調查,直到獲判無罪,他再自訴提告檢察官誣告,但隔了7個月,質疑沒下文,因此搜集自身排泄物將近1個月後,展開犯案,不過,他的自訴案件早就被法院駁回。
台北市中正一分局介壽派出所所長江中月說明,「全案依刑法妨害公務、妨害自由及毀損等罪嫌,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
其實類似狀況今(2026)年9月才剛發生,涉及過失傷害等案的邵姓男子疑似不服判決,駕駛計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大門。如今換到法院被潑穢物,台北地院表示,相關案情仍待釐清,暫不回應說明。
吳思嬋/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