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大廟口食品行 涉過期冬粉改期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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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大廟口食品行」,涉嫌更改「食品」製造日期、延長有效期限,衛生單位和警方前往稽查,當場查封四百多包有問題的冬粉,甚至還有近百公斤的過期食品。業者辯稱是要準備銷毀,但其中有產品已經過期2年。
保七總隊會同台中衛生局稽查人員,來到大廟口食品公司,現場查到四百多包疑似製造日期標示不實、延長有效期限的冬粉,全部當場進行封存下架。
==台中市衛生局食藥科長 傅瓊慧==
業者表示該公司
是購入散裝的冬粉
經過分包之後 再打印有效日期
然後再出貨 效期的訂定
是他們自行以分裝的日期起
再加三年為有效日期
衛生局調查,現場查獲的問題商品都不是大廟口公司製作生產,他們只是再分裝,打上自己的品牌販售,不過包裝上印的製造日期,其實是分裝日期,與真正的製造日期,晚了2到3個月,已經違反食安法。
==保七三大二中隊長 鄭志豪==
他已經經營十幾年
以我們現場勘查的量
還有那些南北雜貨的量還蠻大
冬粉算是他的主力商品之一
除了冬粉我們都先封存以外
還有他在場有十幾項
已經逾期退貨的產品
我們也一併請衛生單位封存
除了冬粉標示不實,相關單位也在分裝區及冷凍庫還發現16項逾期食品,包含關廟麵、牛軋糖、十全大補包、藥膳排骨、四神排骨雞湯等,將近100公斤,最久的已經過期2年,業者供稱是準備銷毀。衛生局表示,如果販售逾期商品,最重可開罰2億元。
記者 邱植培 彭煥羣 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