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大廟口食品行 涉過期冬粉改期再賣

台中大廟口食品行涉嫌偷改製造日期、延長有效期限,衛生單位和警方稽查,當場查封400多包有問題的冬粉,現場還到百多公斤的過期食品,雖然業者表示,準備要銷毀,主管機關會繼續追查,有多少食品違法改期擱賣。 保七總隊會同台中衛生局稽查人員,來到大廟口食品公司,現場查到四百多包疑似製造日期標示不實、延長有效期限的冬粉,全部當場進行封存下架。 台中市衛生局食藥科長 傅瓊慧:「業者表示該公司是購入散裝的冬粉,經過分包之後再打印有效日期,然後再出貨。效期的訂定,是他們自行以分裝的日期起,再加三年為有效日期。」 衛生局調查,現場查獲的問題商品都不是大廟口公司製作生產,他們只是再分裝,打上自己的品牌販售,不過包裝上印的製造日期,其實是分裝日期,與真正的製造日期,晚了2到3個月,已經違反食安法。 保七三大二中隊長 鄭志豪:「他已經經營十幾年,以我們現場勘查的量,還有那些南北雜貨的量還滿大。冬粉算是他的主力商品之一,除了冬粉我們都先封存以外,還有他在場有十幾項已經逾期退貨產品,我們也一併請衛生單位封存。」 除了冬粉標示不實,相關單位也在分裝區及冷凍庫還發現16項逾期食品,包含關廟麵、牛軋糖、十全大補包、藥膳排骨、四神排骨雞湯等,將近100公斤,最久的已經過期2年,業者供稱是準備銷毀。衛生局表示,如果販售逾期商品,最重可開罰2億元。 邱植培 彭煥羣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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