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佣金 北院裁定沒收汪傳浦逾27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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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七月,刑法「沒收」新制上路,特偵組針對「拉法葉艦」、軍購弊案的犯罪所得,向北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北院裁定今天出爐,將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家族的犯罪所得,美金9億多元,折合台幣,超過270億。
特偵組去年向台北地院聲請「拉法葉艦」軍購弊案、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的犯罪所得及孳息,今天上午,台北地院裁定,沒收美金9億14萬多元的佣金,這是沒收制度實施以來,國庫單一案件最高的一筆沒收金額。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 廖建瑜==
那合計新台幣
今天台銀的牌告匯率的話
大概是新台幣273.6億(元)左右
那比我們 司法院的
一年的預算幾乎還要高了
院方指出,9億多美金的本金,是軍火商汪傳浦,向湯姆笙公司收取的回扣大約5億多美元,扣除前海軍上校、郭力恆已經執行的部分,還有4億8千多萬美元。另外再加上回扣中,有流入瑞士、奧地利等6國境內銀行的孳息,可以計算的部分,還有4億多美元,都應該依法沒收。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 廖建瑜==
(落差)4744萬美金左右
這個部分 那跟各位說明一下
這個金額
之所以(駁回)沒有准的原因
是因為 這個錢
分別匯到了9個國家
這9個國家 有跟我們
因為沒有所謂司法互助
所以沒有辦法提供
這個帳戶資料
那有的是因為 時間非常久
那銀行的資料 都已經不存在
最高檢在2000年調查這起弊案、2001年瑞士司法單位凍結汪傳浦的帳戶。但他滯留海外、2015年病逝倫敦,期間無法追討不法所得。直到去年,刑法沒收新制上路,認定刑事被告,如果沒到案,法院還是可以單獨宣告沒收不法所得,因此他成為第一個被聲請的對象。如果汪家不服,可以提出抗告。
記者 曹晏郡 沈志明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