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汙水管占私人地 法院判拆除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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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市林森路一巷,原是私有土地,地主打官司勝訴,法院判決屏東縣政府和市公所,必須歸還土地,但今天地主和法院執行拆除地下污水管線,引發居民群起抗議,痛批法院烏龍判決,影響300多戶居民權益。
再度集結路口抗議,居民不滿40年來的既有巷道被封路,如今又要拆除地下的污水管線,痛批法院是烏龍判決。
==當地居民==
60年左右就有說
蓋這個房子 就要提供給人家走
這是白紙寫黑字
政府這點都不提出去說
鐵皮圍著的林森路一巷交叉口,就是居民口中的爭議路段,經法院判決是洪姓地主私有地,縣府和屏東市公所必須拆除柏油路面、汙水管線和排水溝,上午法院執行拆除污水管線,居民群起要求緩拆,水利處表示,預計花費300多萬另鋪管線。
==屏東縣水利處下水道科長 許良禎==
私有地底下的汙水管線要廢除掉
這部分 我們鄉親不用擔心
汙水的話 我們縣政府
會想辦法導引
由於這條巷道,同時是屏東大學林森和民生兩校區之間,重要的通道,校方也出面呼籲縣府介入解決,確保師生與居民,行的安全。
==屏東大學總務長 陳永森==
師生的通行影響非常大
我們希望說透過政府的
都市計劃變更徵收的方式
能把這條巷趕快暢通
讓師生們跟里民們
有一個最好的 最安全的通行方式
不過,屏東地院表示,民事判決定讞後,地主依法拆除地上物,一切都會依法完成。
記者 屏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