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三讀通過 確定一例一休.砍七天假

立法院,在昨天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除了國定七天假被刪除、實施週休二日,還有檢舉違法雇主的「吹哨人」條款,都有新規範,許多違法的罰則也提高,最高可罰雇主150萬。 「勞基法」修法,在朝野間爭議不斷,持續半年時間,終於在6號晚間三讀通過。未來勞工,每週會有2天休息,一天例假、一天休息日;而在休息日的加班費,前兩小時是1+1.34倍、之後是1+1.67倍,而出勤時數,也會納入加班工時計算;接著,是勞工團體抗議多時的「國定七天假」,確定刪除。 而在新法上路後,輪班制勞工,將明訂換班休息時間,至少11小時;同時還有吹哨人條款,勞工檢舉違法雇主,資訊會保密,在60天內處理並收到回覆;企業要是有欠薪、沒給加班費等違法情況,罰鍰金額上限,會大幅提高,最高可罰雇主150萬元。 另外還新增資淺員工特休假,工作滿半年有3天、1年有7天、2年10天、3年14天,5年15天,10年以上每年加1天的規範。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 謝倩蒨== 特別休假 要由勞工來指定 當勞工符合這樣 特別休假的 一個條件的時候 雇主要事先 先告知 勞工沒有休完的特別休假 雇主要給付工資 要付錢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 林伯豐== 半年要特休3天 我們是認為 這個是 我們不能接受的 因為這個在公務員 也沒有這樣的情況 上班內沒有做完(工作) 已經是績效不彰了 那麼他加班1個小時 去把它完成 那麼 加班費要算4小時 這樣的話 我想是很不合理的 針對修法,資方代表感謝政府解決難題,七天假刪除後的成本,將會回饋到員工的薪資上,但對於特休新制,以及休息日加班費的算法,還是有意見,認為會增加企業負擔,造成新一波勞資對立場景,將再提出建言。而新法預計在明年1月1號,將正式上路。 記者 曹晏郡 蔣龍祥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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