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被控選舉誹謗 北院判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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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九合一大選期間,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臉書上,涉嫌指控候選人的不實言論,台北地院依違反選罷法,判處段宜康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全案仍可上訴。
前年九合一大選期間,彰化縣長的選情激烈,立委段宜康在臉書指稱,候選人黃文玲的民調低,卻堅持選到底,還指控黃文玲和另一位對手林滄敏,共用同一位金主蕭景田。黃文玲因此提起違反選罷法,以及加重誹謗罪告訴。由於此官司未來二審若依此定讞,段宜康將因遭褫奪公權而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