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馬"阿河"摔死案非故意 業者免罰定讞

台中天馬牧場動物河馬「阿河」,前年底在運送過程,摔傷最後過世。台中市農業局依《動保法》罰業者50萬元,業者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業者不是故意,所以判免罰定讞。台中農業局對這樣的判決也表示,不能接受,希望可以進行《動保法》的修法。 前年12月26日下午,台中天馬牧場在運送河馬阿河的過程中,兩度將阿河摔傷,造成阿河最後重傷不治,農業局依"動保法"對業者開罰50萬元,但最後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業者並非"故意"造成阿河死亡,判業者免罰,但台中市農業局不能接受。 ==台中市農業局長 王俊雄== 我們感到遺憾 因為對於這件阿河的不幸事件 我們是認為 飼主是應該疏失明顯 法院認為,依"動保法"規定,須「業者未妥善照顧且故意使動物受虐或死傷」才能處罰,但阿河解剖報告認定"外觀檢查營養狀況良好",所以認定非故意,不過農業局強調,業者在運送過程未向主管機關報備,也未注意阿河安全,才會造成死亡。 ==台中市農業局長 王俊雄== 自治條例的罰則最高 只能罰10萬元以下 我是覺得這樣 對有些不良的飼主 我覺得阻嚇力還是不足 所以現在立法院新的委員們 也正在研究這一方面 立法的重新修法 業者對於免罰的最後判決,並沒有回應,不過農業局認為,現行的"動保法"規範不夠詳盡,處罰也太寬鬆,希望立法院能儘快進行修法,相關業者才會對動物的生命更加重視。 邱植培 彭煥群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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