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宜昌國中、一名七年級的學生,在下課時、看見有同學在樓梯口抽菸,他覺得情況不對、立刻離開,沒想到事後、卻被學校以"知情不報"、記了警告一支,家長認為這種處分、實在離譜,已經向縣政府提出申訴。
拿出學校所寄出的獎懲通知單,上面清楚記載黃姓同學被記過的事由,(在樓梯內聚集、看見同學有抽菸行為未報告師長),所以記警告一支,讓黃同學相當難過,家長更是氣憤難平。
==家長 黃先生===
這個非常的不合理
好像我孩子要變成學校的
成為未來一個當爪耙仔
那我孩子以後不用交朋友
不用人際關係
這起事件是發生在花蓮縣的宜昌國中,一位七年級的黃姓同學下課經過樓梯間,看見六、七位同學躲在樓梯口抽菸,他見苗頭不對立即快閃,但卻被校方以知情不報為由記一支警告,這樣的處分是否過當,校方則是有另一套解釋。
==花蓮宜昌國中學務主任 劉意凡===
當這樣子的一個死角地點
有不合宜的行為出現的時候
我們希望
提醒學生可以跟我們一起合作
來保障校園的安全
家長認為,不管如何,當告密者對人際關係絕對有所影響,所以對校方的處分不能接受,已經向縣府教育處提出申訴。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督學 梁伊仁==
校規的訂定
是為了要讓學生 達到教育效果
那只要會不符合社會期待
或是說教育效果不好的
我們都會一併要求
各個學校不只宜昌國中
來檢討來修訂
而依照校規,當天帶菸和抽菸的同學,分別被記兩支到一支的小過,其他在場但沒抽菸的同學,則是被記一支警告,校方堅持維持原判,讓家長相當擔心,會影響孩子未來12年國教升學的操行分數。
記者 溫嘉楷 花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