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二審判79年7月 合併執行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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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偷拍多名女子案,今天高等法院二審宣判、刑期加重,法官依乘機性交罪、妨害秘密罪等罪重判李宗瑞79年7個月,合併執行最高30年。
帶著口罩手銬、在法警押解下到庭聽判的李宗瑞,在聽到自己二審被判處最高刑期30年後,步出法院時顯得很無力。這宗纏訟二年的性侵偷拍案,原本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李宗瑞性侵9名女子、偷拍17名女子,依趁機性交罪、和妨害秘密罪,各判他18年6月和3年10月,但今天高院二審逆轉、改判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
==高院庭長 蔡烱燉==
嚴重違反被害人的 性自主的自由
使被害人的身心嚴重受創
被告本身有說謊
而且積極地不陳述事實
這部分合議庭認為
不能為量刑減輕的事由
高院合議庭認為李宗瑞豪無悔意,且原本一審法官認定的無罪部分,也確實有違背被害人意願,因此依一罪一罰的原則,加重他各項犯行刑責、總計共79年7個月,但因刑法最高刑度為30年,因此判他應合併執行30年。而面對二審變重判,李宗瑞律師表示,會再上訴。
==李宗瑞委任律師 鄒志鴻==
他有跟這些女孩子道歉過
承認偷拍的部分 他也覺得很後悔
做了這樣的事情
這是司法史上罕見因性侵案,被判處最高刑期30年的案例,而一審原本被判的1425萬元民事賠償,今天二審宣判也提高為273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聽完判決後的李宗瑞,隨即還押看守所。
記者 台北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