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身代言太誇大 劉駿耀遭罰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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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為產品代言,代言人也要負連帶責任!新北市衛生局今天表示,電視名嘴「劉駿耀」今年11月,為廣告主代言減肥瘦身產品,涉及廣告誇大不實,因此對「劉駿耀」裁罰四萬元。
就是這段電視食品廣告,電視名嘴劉駿耀宣稱,自己體重原本一百公斤,降到七十幾公斤,就是吃
==新北市衛生局食藥科長 林冠蓁==
會讓消費者認為說
吃這個產品就可以達到瘦身
然後達到維持體重
就算你這兩年來你都大吃大喝
無所禁忌也無所謂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今年違規食品廣告、共有446件,其中以網路違規最多,有61%,其次是電視及電台;而進一步分析違規廣告內容,最常出現詞句、是「改善心血管」,佔21%;其次是「減肥瘦身」,有19%,以及「調節免疫」功能,有13%。
==新北市衛生局食藥科長 林冠蓁==
食品是不能夠有療效的
在廣告的時候
也不可以有易生誤解的情形
否則就會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
第28條可處4到20萬元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眾,生病一定要看醫生,一般食品是不能達到改善疾病或減肥瘦身的功效,而被開罰的劉駿耀則回應強調,自己非產品代言人,也不知廠商後製拿去做宣傳,和廠商提出抗議後,這筆罰金將由廠商墊付。
記者賴淑敏徐啟峰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