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案被害人吳東諺 患肌萎症難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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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前,發生在汐止的吳銘漢夫婦命案,被告蘇建和等3人,獲得無罪定讞,還爭取到國家賠償,反觀被害人家屬吳東諺,不僅得不到補償金,罹患肌肉萎縮症的他,甚至連呼吸器都買不起,今天民間團體和立委出面聲援
==畫面由台灣犯罪被害人權服務協會提供 bite 被害人吳銘漢夫婦兒子 吳東諺==
(呼吸器)要24小時的運作
如果沒有呼吸器的話
也不知道會怎麼樣
可能會死掉吧
戴著呼吸器,發出微弱的訴求,罹患肌肉萎縮症的吳東諺,沒有謀生能力,父母遇害死亡,但他卻得不到補償金,想申請低收入補助,也一直碰壁,如今雙親遺留下積蓄,已經見底,他現在連要換個呼吸器,都買不起。
== 吳東諺大伯 吳唐接==
東諺這個為什麼低收入戶
永遠申請不到
因為第一個
他父母親有留給他房子
然後他有微薄的積蓄
這個條件之一就過不了
其他的條件就不用再談了
20多年前,吳東諺的父母吳銘漢夫婦,在汐止慘遭殺害,是在被害人保護法立法之前,無法溯及既往,吳東諺一個月,電費、看護費和個人費用,就將近5萬,但犯保協會也因資力限制,無法協助。
==立委 吳宜臻==
我們政府所謂的國賠制度
也不適用他們
我們犯罪被害人保護的補償制度
也不適合他們
那我們這些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屬
就活該倒楣
真的等待錯誤的司法權發動之下
都不被照顧嗎
今天民間團和立委出面聲援,要求政府要重新檢討被害人保護的相關政策,並且做適度修法,讓被害人能獲得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