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冤獄判賠金 蘇案3人擬聲請覆議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纏訟21年的蘇建和案,去年、再更三審無罪定讞,蘇建和3人,提起刑事補償,各求償2千多萬,不過,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裁定,判決每人可獲得新台幣500萬元刑事補償。不過,蘇建和等人不滿這樣結果,決定聲請覆議。
蘇建和、劉秉郎和莊林勳三人,因為捲入吳銘漢夫婦命案,官司纏訟21年,去年受惠速審法,獲判無罪定讞,由於審理過程中,3人曾被?押4170天,因此提起刑事補償,以1天5000元,分別求償2000多萬,不過高院最後判決每人500多萬補償,金額明顯有落差。
==高院行政庭長 洪光燦==
因為三人之前在警詢
還有在偵查中 曾經自白過
那就這一部份自白
可以使得法院 還有偵查機關認為
他的犯罪嫌疑重大
審酌予以羈押
高院認為,蘇建和等3人,並非遭到刑求才自白,他們會被?押,自然就具有可歸責性,因此改以他們學經歷為依據,給予3人每天1200到1300元的補償,不過蘇建和透過律師表達,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
==蘇建和委任律師 尤伯祥==
我們失望最主要理由是
這樣裁定
等於又判了他們三個人有罪
再判他們一次有罪
而且等於在鼓勵我們的警察刑求
儘管的刑求
只要當事人沒辦法
去證明他被刑求的話
你就成功了
律師不僅再度主張,蘇建和等人是遭刑求取供,更痛批法官引用法條錯誤,在收到判決書後,一定會向司法院聲請覆議,爭取合理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