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敏誠殺人案 最高院撤死刑再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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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國82年殺害女友的吳敏誠,在服刑出獄後,又在4年前,當街槍殺黃姓女友,在高院二審到更二審,都被判死刑,不過最高法院則認為,整起案件在科刑的部份調查不足,也沒有對吳敏誠是否有再教化的機會,進行調查,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聲音來源 最高法院 審判長 劉忠星== 對於其他科刑資料之調查 則僅調查上訴人之 前案科刑執行情形 其所踐行之訴訟程序 沒有遵守上訴的法律規定 去年12月,最高法院針對吳敏誠殺人案,召開「言辭辯論」庭,創下司法的首例,當時被害人家屬,更曾經到法庭上,流淚請求法官判處嫌犯死刑,不過家屬今天並沒到庭聽宣判,而吳敏誠委任律師則表示,尊重判決。 ==聲音來源 吳敏誠委任律師 尤伯祥== 我們律師這邊 當然只有一種結果 不希望看到就是上訴駁回 其他的結果 都是在我們的期待之中 歷經生死辯論,這場官司,依舊沒有終結,得進入更三審程序,被告和被害人家屬在這條漫長的司法路上,還是走不到盡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