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更名經濟弱勢 優惠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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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台中地區有一萬六千二百多名的貧困學生,最近有不少家長反應,過去拿「中低收入戶」證明,可以申請學校營養午餐、學雜費減免,還有寒暑假的愛心餐券。現在名稱改為「經濟弱勢」,同樣的身份,申請卻被打回票,沒錢怎麼念書?家長一想到,忍不住淚流滿面。
同樣是甘苦過生活,阿嬤的孫去年「中低收入戶」的證明可以減免學雜費、免費營養午餐,及寒暑假愛心餐券,跨了一個年,名稱換成「經濟弱勢」,卻什麼都沒了。
另位這位媽媽也面臨同樣的問題,孩子要補習,證明上沒有「中低收入」的字眼,什麼優惠減免也全都沒了。
大台中有一萬六千兩百九十六名貧困學生,每個月領取「中低收入」補助1400元,還有營養午餐、學雜費等減免,為了照顧更多弱勢家庭,民國101年後名稱改為「經濟弱勢」,資格放寬到班導師認定即可,金額也提高到1900元,但問題來了,基層承辦人員根本不了解什麼是「經濟弱勢」,直接打回票。
台中市教育局對此表示歉意,強調已經加強聯繫,請家長們不用擔心。
台中市社會局指出,「經濟弱勢」條件比「中低收」更寬鬆,所以在水電、電信及補習費減免,非公部門的補助申請時會遇到碰壁的情形,民眾可以再向區公所申請「中低收證明」。
社會局對「中低收入」認定趨於嚴格,另定「經濟弱勢」項目,原本是要幫助清寒及急難家庭。不過這番美意,卻因為教育局與社會局各自為政,造成弱勢的清寒民眾,無法得到應有的照顧。
黃千容 賴世杰 台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