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路上經常有人因為道路不平、跌倒或摔車,但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獲得國賠。今天有律師提醒、保留證據是一個重要關鍵,首先要記得拍下現場的情況,然後請警察來處理,還要到醫院驗傷,才能提出完整的證據、向政府聲請國家賠償。 78歲的陳老先生,去年3月騎著單車經過高雄市苓雅國中前方的自行車道時,因為沒注意到自行車道中斷的地方,和路面落差有18公分,因此摔倒受傷,到現在左手都還抬不起來,他認為市府有疏失,一狀告上法院,最後獲得了10萬元的國賠。 另外,台北市也有民眾在騎自行車時,因為遇到停電,導致河濱自行車道的路燈,突然之間熄滅,進而摔車受傷,民眾氣得告一狀告上台北市政府,打國賠官司,最後法官在審理時,認為北市府有疏失,判獲國賠26萬。 道路不平坑坑洞洞,常是民怨前幾名,尤其在人車往來頻繁的路段,更是輕忽不得,以台北市為例,如果因為人孔蓋或道路設計不良等問題而發生意外,民眾只要提出相關證據,是可以向政府要求國家賠償。 律師也提醒民眾萬一因此在馬路上跌倒了,首先要拍下現場狀況,再來就是請警察來處理,最後還要到醫院驗傷,才有證據向政府要求國家賠償。 為了提供民眾更平穩舒適的用路環境,目前各縣市也都積極規劃路平方案,就是希望能有效減少事故的發生。
路上受傷申請國賠 記得拍照.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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