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吉利號涉違規捕撈? 漁業署要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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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航「太平島」護魚、在上週日返台的,屏東漁船。昨天收到漁業署公文,指出,擔任領航船的「海吉利號」,違規從事捕撈,要求5天內,以書面回覆。而這場活動的,發言人表示,這是誤會,已經委託律師處理。
漁業署正式公文,5號寄給海吉利號船長李文騰,要求期限內以書面說明,因為根據媒體報導,船長自己表示,在航程中捕撈鬼頭刀,而此舉已違反不得從事特地漁業規定。
==護漁權活動發言人 羅強飛==
實際上 他(船長)可能是
指說我們這艘船
這次我們捕了多少魚
是指我們整個活動的船隊
我想漁業署這方面
可能是有所誤解了
我們還是會將這份公文
交由我們的委任律師
來做意見的陳述
護漁權活動發言人羅強飛表示,海吉利號是活魚搬運船,船上沒有捕撈魚具,回港時,海巡單位也沒查到任何漁獲,只是船長李文騰在前往太平島期間,代表船隊發言,漁業署恐怕有所誤解。
==漁業署長 陳添壽==
這是要維護他 這是一定的程序
我們要做這樣的研判
他當然要跟政府說明 這樣子
漁業署則強調,寄發公文是依正常行政程序,維護漁民權益,至於是否祭出處罰,現在言之過早。
記者 屏東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