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劇演員黃逸豪遭假車禍跨境鎮壓 檢偵結起訴5名被告
相聲、喜劇演員黃逸豪上月在新北永和停機車時遭小客車撞擊,導致右骨盆挫傷,新北地檢署今日宣布偵結指出,全案看似一般交通事故,但經蒐證後發現涉及中國涉跨境鎮壓,因此依涉犯重傷害未遂、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對5名被告依法提起公訴,並依犯罪情節具體求刑意見2年7月至5年6月不等。5名被告日前均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根據檢方調查,全案為境外中國人士「K」,因不滿黃逸豪發表批評中共政權言論,出資台幣45萬元委託鄭姓被告,以跟監方式蒐集黃逸豪個資,並讓黃受傷住院無法進行演出。
鄭姓被告因此於今年7月、8月期間,在黃逸豪使用的機車上裝設GPS定位器等方式,藉此掌握其行蹤、出入場所及生活作息,再將蒐集所得之資料交付「K」換取25萬元前金。
其後,鄭姓被告找來游姓被告,共同策劃製造假車禍傷害黃逸豪,企圖使其「斷手斷腳」,游姓被告再以10萬元報酬代價,委託黃姓被告執行,黃姓被告再找來范姓、廖姓兩名被告共同參與。
今年9月11日時,黃姓、范姓與廖姓被告3人前往黃逸豪住處附近埋伏,當日下午4時許,負責於巷口監看的范姓被告發現黃逸豪返家,立即通知黃姓被告駕車衝撞,並由廖姓被告於副駕駛座錄影,不過黃姓被告在聽到黃逸豪慘叫後便停止犯行,因此未對其造成重傷害結果。事後「K」不滿黃逸豪僅受輕傷,因此拒絕支付20萬元尾款。
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本案是中共涉嫌透過跨境鎮壓手段,企圖以極端暴力手段,打壓政治立場相左的聲音;5名被告甘為境外敵對勢力效勞,意圖製造寒蟬效應,已嚴重挑釁民主法治底線,且以具高度致命危險的車輛進行蓄意衝撞,是無視他人生命安全的行為,建請法院予以嚴懲。
黃逸豪今日出面回應表示,坦言對於自己變成遭攻擊的受害者感到恐懼,也擔憂周遭親友是否會因此受威脅,原本希望事件盡快結束,不想持續糾結,但後來他認為,不應該不作聲,讓對方覺得「暴力是有用的」,未來會持續辦活動,為相關議題發聲。
黃逸豪也提及,現行《反滲透法》對這類跟監、傷害行為,仍有規範不足之處,呼籲立法委員儘速修法,補足針對跨境鎮壓行為的相關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