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死擬課雇主刑責 企業主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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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也傳出有勞工過勞死的保全業者則認為,勞工過勞死是個案,勞委會當成通案處理,對雇主很不公平。
工商團體表示反對,甚至認為這將會影響企業在台的投資意願,對此,王如玄回應,國家經濟要發展,勞工的生命安全也要顧,因為這是最基本的人權。
至於刑度的部分,勞委會正在參考其他國家的立法,]目前日本是處六個月徒刑、韓國處兩年有期徒刑],雖然目前勞基法,針對雇主強制員工加班,也就可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但強不強制很難認定、實務上很少使用,因此有學者支持課以刑責。
雖然修法課以刑責能對雇主達到嚇阻作用,不過學者也強調,這畢竟是事後究責,勞委會應該更積極對違法超時加班的雇主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