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岩教練猥褻兒少判刑仍授課 運動部:擬配合修法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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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員林一名羅姓教練因猥褻兒少,今(2026)年一、二審遭判刑。人本教育基金會今(9)日指出,該名教練到目前為止仍在原運動場所繼續教學、接觸兒少,運動部成立一週年要修《國體法》,應正視私人運動場館的安全漏洞。
受害者A小姐說道,「我在攀岩的時候明明還有力氣,我也不害怕墜落,他還是會伸手碰我的腰,有時候我人已經落地了,他的手還沒有放開,還掐著我的腋下,乃至我胸部的地方,真的覺得很不對勁。」
室內攀岩時遭教練以保護為由碰到胸部,A小姐說,直到教練強制猥褻未成年的判決書出現,才意識到曾感到不舒服的事真的有問題。受害者B小姐不解,為什麼教練一、二審遭判刑,還能繼續教孩子。
受害者B小姐指出,「公司負責人也更換了,粉絲專頁上的課程改成活動,授課教練改成指導員,名稱和用語都改了,但實際上兒少招生還在。」
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辦公室主任曾芳苑表示,「8月31日他還在幫兒少上課,所以沒有任何的稽查機制,可以阻止這個教練,繼續在私人營業的運動場館裡面授課。」
人本要求該名教練停止授課,由於十多年來足跡從校園到攀岩場,政府應擴大清查、合作學校主動調查,而這不是單一犯罪案件,運動部應正視私人運動場館的安全漏洞。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認為,「現在我們整個《國體法》的修法方向,是一定會增加大量的俱樂部、大量的場館這些私人場所相關兒少安全,要用什麼制度來處理。」
運動部回應,該名教練已無合格教練證,全民署已多次函請彰化縣府查處,而未來將配合兒少法修法,將無證照接觸兒少者納入監管,目前已建置合格與不適任教練查詢專區,未來將研議運動專業人員證照的消極資格、資格檢定、註銷、公開查詢,以及跨部會不適任資料查詢機制。
吳思嬋/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