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103份診斷書躲開庭、勒戒 台中夫妻2人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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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張姓男子因案需要定期開庭、勒戒、採尿,但卻異想天開與妻子共謀,偽造103份醫院診斷證明書向地檢署請假,不用現身,1年後才被檢方發現起訴。台中地院認為,本案嚴重侵害醫院公信力且徒耗大量行政成本,將2人判刑。
台中市一名張姓男子因為毒品、強盜案需要到地檢署開庭,或接受勒戒、採尿,但張男與岳姓妻子為了規避執行,竟然異想天開,前往台中市大里仁愛醫院掛急診取得診斷證明書,再加以剪貼複印變造,1年後才遭檢方察覺起訴,台中地院依偽造文書各判2人1年2個月與10月徒刑。
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黃玉琪說明,「嚴重損害醫院的醫療公信力,無端耗費大量行政成本與偵查的資源,嚴重破壞社會對文書的信賴,而為本案量刑。」
台中地院表示,張男為了不想前往地檢署開庭,從2023年8月至2024年8月間先後15次前往醫院取得診斷證明書,以剪貼複印方式擅自竄改時間、病因與醫囑,例如將「經急診治療後離開」更改為「就診後住院觀察中或接受治療」,「胃食道逆流等疾病」增加「噁心、便秘、腹痛」等症狀,總計偽造103份診斷證明書,傳真到地檢署或直接親送給觀護人請假,好讓張男不用現身。
律師林瓊嘉認為,「對重刑犯的部分,我們建議司法單位應該更嚴格審查,才不會有法律的漏洞產生,信任很重要,但是查證對重大刑案更重要。」
法界人士認為,開庭請假流程裡,地檢署與觀護人多半信任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建議毒品等重大刑事案件應嚴格審查證明文件防弊。台中地檢署則表示,本案為內部調查主動檢舉,後續也會要求承辦人員與觀護人嚴查。
姜筑/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