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連殺3婦分屍案 張介宗一審遭判3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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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2024年發生的連環殺人分屍案今(5)日一審宣判,國民法官認定行兇的張介宗殺人事證明確,且手段極其殘虐、毫無悔意,依殺人、損壞遺棄屍體等罪,判處張介宗3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雄2024年底發生的連環殺人分屍案,73歲兇嫌張介宗陸續殺害、肢解包含自家大嫂在內的3名婦人後並棄屍。高雄地院國民法庭歷經多天審理及評議後,認定張介宗行兇手段極其殘虐、惡性重大且毫無悔意,今日依殺人、損壞及遺棄屍體等罪,判處張介宗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地院說明,法官認定張介宗確實犯下殺害3名婦人的主要理由有3項。首先,張黃姓婦人、張姓婦人及趙林姓婦人等3名被害人,均曾進入張介宗住處,且無證據顯示3人曾離開房屋,不久後即被通報失蹤,並被發現屍塊。
此外,檢警在張介宗住處的冰箱、門閂、冷藏室及單人床板等處,均找到3名被害人的血跡與DNA,屋內查獲的凶器上也有3名被害人的DNA。
高雄地院說明,張介宗所涉3項殺人罪,分別均判處3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另犯3項損壞及遺棄屍體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4年及4年4月。此外,張介宗所涉2項竊盜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及1年10月;另又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綜合各項犯行,法院最終判處張介宗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雄地院指出,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在事實認定及量處張介宗死刑部分,均達成一致決議。代表3名被害人家屬的律師陳宏哲表示,被害人家屬無法諒解張介宗,因為他至今仍否認犯行,且目前2名被害人的頭顱仍下落不明。
李彥穎/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