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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下高雄連環分屍案奪3命 張介宗一審遭判3死刑

高雄連環殺人分屍案一審宣判出爐,73歲的兇手張介宗遭判處3個死刑。(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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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2024年發生的連環殺人分屍案今(5)日一審宣判,國民法官認定行兇的張介宗殺人事證明確,且手段極其殘虐、毫無悔意,因此依殺人、損壞遺棄屍體等罪,判處張介宗3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雄2024年底發生的連環殺人分屍案,73歲兇嫌張介宗陸續殺害、肢解包含自家大嫂在內的3名婦人後並棄屍。高雄地院國民法庭歷經多天審理及評議後,認定張介宗行兇手段極其殘虐、惡性重大且毫無悔意,今日依殺人、損壞遺棄屍體等罪,判處張介宗3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根據高雄檢方當時起訴書內容,張介宗因不滿遭其大嫂張黃姓婦人屢次催促搬離住處,於2024年11月29日在張黃姓婦人進屋後將其勒斃,再以榔頭及銳器肢解遺體,藏於屋內廚房冰箱中,隨後多次騎單車將屍塊分批丟棄河道,並持張黃女遺留的郵局提款卡盜領5000元得手。

在殺害大嫂後,張男2025年1月初在公園認識75歲張姓婦人,經過約半個月與張婦建立情誼後,在偕同張婦返回自家時以布條將其勒斃,隨後以同樣手法肢解、棄屍,並竊取張女遺留的敬老卡搭乘捷運、渡輪。

檢方指出,張介宗殺害張女後見犯罪未被發覺,自認犯罪計畫可繼續執行,隔月再於其他公園認識另一位趙林姓婦人,並同樣在邀約返家後先勒斃再分屍丟棄。檢方認為張男犯罪手段與情節均已達到最嚴重程度,符合憲判字第8號判決中可判處死刑之要件,因此共依3個殺人罪起訴張介宗,並求處3個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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